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枣庄市图书馆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---工作制度

时间:16-03-29 来源: 管理员 阅读:4064

工作制度

    第一条 积极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、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,全面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。

第十条 按照“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”的方针,切实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,教育和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,增强党性观念,遵守党的纪律。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,了解、分析党员和职工的思想情况,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,化解矛盾。重要问题及时向党委反映。

    第二条 党支部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定期听取支委的工作汇报,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;充分发挥支部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,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;督促支部委员带头执行落实党支部的决议。

    第三条 党支部书记在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中,要全面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党支部的决议。要加强作风建设,支部书记及委员要经常听取和了解党员、职工的意见和建议,分析党员和职工的思想状况。

    第四条 党支部书记要主动与各部门、专业系负责人密切联系与沟通,了解党员和职工的思想、工作情况,征求部门负责人对支部建设的意见和建议,推动党建工作与读者工作的共同发展。

    第五条 党支部委员要严格按照分工,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,坚决执行支部大会的决议和支委会的决定,完成好自己分管的工作。同时,积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,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。

    第六条 建立培养、发展党员机制。从培养积极分子入手,经过1-2年的 培养,在积极分子中选拔比较成熟的作为发展对象,再经过1-2年的培养,在发展对象中吸收条件较成熟的1个为预备党员。

    第七条 党支部要坚持以下基本组织制度:

    (一)学习制度。党支部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上级 组织的决议,学习党的基本知识。组织党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、思想道德教育、宗旨教育、纪律教育和业务知识学习。

    (二)民主生活会制度。党支部要坚持召开支部委员和党员的民主生活会。紧紧围绕党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等问题,开展自查自纠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

    (三)联系群众制度。坚持“党员联系班级”制度,搭建与党外群众、入党积极分子密切联系的桥梁,做好服务管理工作。

    (四)请示汇报制度。党支部至少每季度要向党委汇报一次工作。对重大问题的处理,要及时向党委请示、汇报。

    (五)发展党员制度。党支部在收到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后,要立即建立申请人的个人档案 ,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,培养联系人、小组长、党支部每半年要分别对入党积极分子提出考察意见。

发展党员实行责任制,确保党员质量。

    第八条 加强对预备党员的考察。全面考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履行党员义务、发挥作用、改正缺点等情况,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,党支部要按照党员条件,及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。

    第九条 健全党支部基础资料管理制度。加强党员管理,完善党员管理台账,建立党员基本信息(名册、党费交纳、组织生活、联系班级等)资料。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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