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枣庄市图书馆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---党支部的责任

时间:16-03-29 来源: 管理员 阅读:2503

   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,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山东省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度》,结合我馆工作实际,制定本细则。

    第二条 党支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,是完成党章规定的任务和团结带领群众围绕党工委、管委会中心工作,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战斗堡垒。

    第三条 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。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,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为直接责任人。

    党支部的责任

    第四条 党支部是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,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。其基本责任是:

    (一)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,学习科学发展观,学习和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,学习党的基本知识,学习科学、文化、法律和业务知识。

    (二)对党员进行教育、管理、监督和服务。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,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教育引导党员全面贯彻党的各项政策,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职业道德,自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
    (三)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,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,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团结、组织和带领本支部党员、群众,紧紧围绕我馆中心工作,努力完成所担负的任务,保证上级党组织的指示、决定在本支部的贯彻落实。

    (四)按照“坚持标准、保证质量、改善结构、慎重发展”的方针和有关规定,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、培养和考察,有目标、有

计划、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,及时把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、群众公认、在工作中、生活中表现突出的同志吸收到党内来。

    (五)健全党员联系和建立党员与党内外同志沟通联系制度,经常听取党员、非党员干部职工和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,及时了解、掌握、分析本支部党员、群众的思想动态,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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