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请
1.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
2.党支部对申请人要经常找其谈话,及时确定1—2名党员负责培养
二、确定积极分子及培养教育
1.党支部召开支委会,确定入党积极分子
2.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
(1)学习党的基本知识、基本路线教育
(2)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
(3)一年不得少于两次谈心活动,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情况
(4)参加党内有关活动
(5)定期填写《入学积极分子考察表》及做考察鉴定
定期填写《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》
三、推荐发展
1.党小组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
2.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必须是培养考察一年以上的,政审清楚,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
3. 入党积极分子在考察期间须一个季度向支部交一份思想汇报
5.党总支审定发展计划,计划审定后,下发至各党支部。
6. 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
7.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对象,通过基层座谈了解,民主测评,征求党小组意见后,召开拟定重点培养方案,订出发展计划,报送上级党总支。
8.政治审查
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:对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态度;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;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。
9.党支部向党总支报告
党支部将积极分子政审材料、公示情况、党内外群众意见、《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》、支委会讨论意见,报党总支。
10.党总支书记、上级组织部门初步审查
初步审查合乎要求的,下发《入党志愿书》。
四、发展预备
1.申请人、介绍人填写《入党志愿书》
党支部应向申请人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,填好后,由支部审阅。
2.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
3.党支部填写“党支部决议”并上报党总支
4.党总支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
5.党总支召开党总支会审批
6.党总支填写审批意见
7.党支部负责人与预备党员谈话
8.党组织主持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
五、转正
1.党支部、党小组、介绍人继续对预备党员培养教育、考察
2.党总支召开会议审批
3.党总支填写审批意见
4.党总支通知党支部;
5.党支部负责人与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谈话。